典當行,亦稱當鋪,是專門發放質押貸款非正規邊緣性金融機構,是以貨幣借貸為主和商品銷售為輔
市場仲介組織。
因其在世界各主要國家歷史上均曾存在過,故不同民族
語言都用固定
辭彙予以表達。典當行
英文名稱是Pawnshop;法文是mont-de"piete;德文是Leihhaus;義大利文是montedepiete;日文是質屋。
儘管各國所使用文字多有差異,但對典當行定義
闡述卻是基本相同
。《美國百科全書》指出:典當行是"借款給以個人財產作質押者之機構"。並採取歐美國家流行
做法,將典當行界定為典當商,認為"典當商是從事以個人財產質押借貸生意
?quot;。另如美國《華盛頓州典當法》規定:"典當商指任何一個全部或者部分從事以個人財產質押擔保、或者以押金或出賣個人財產作為擔保、或者以買賣個人財產作為擔保而放貸生意
人。"《印第安那州典當法》則規定:"典當商指任何從事以押金或個人財產質押、或者以出賣個人財產作為還款保證而提供貸款
個人、合夥、組織或者公司。"
英國對典當行表述大同小異。《1872年典當商法》第6條規定:典當商指"開有一家店鋪,以買賣貨物或者動產、或者以貸物或動產質押發放貸款
人。"這家店鋪即典當行指"典當商
住所和倉庫或者其他做生意
場所或進行交易
場所"。加拿大從英制,該國《1996年哥倫比亞省典當商法》第2條,照搬100多年前英國典當法律中關於典當行
定義,概念絲毫不差。
在法國,典當行屬於政府授權六類信貸機構之一,其官方名稱為"市政信貸銀行"。《1984年法國銀行法》第18條規定:"經批准作為信貸機構
包括銀行、互助或合作銀行、儲蓄節儉機構、市政信貸銀行、財務公司和特殊金融機構。"這表明,法國
典當行是從事部分銀行業務
非銀行金融機構。
典當行在德國和義大利則非屬於政府金融機構,而是民間金融業一員。原《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信用業法》規定:典當行是"根據動產出質提供貸款
典當業企業"。《義大利民法典》指出:典當行是"被授權經營典當業
機構"。而在澳大利亞,該國《1997年新南威爾士州典當商與舊貨商法》也規定:"典當行是特色突出
典當業載體和二手貨交易者。"